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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河南省民委(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的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制定本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事项

(一)公开内容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包括:

1.委(局)领导简介、机构设置、职能职责、联系方式;2.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3.发展计划、规划;

4.全省性表彰、评奖、竞赛等重大活动;5.公务员考录;6.行政审批工作事项;7.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事项;8.统计信息。

  法律、法规对上述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

(二)公开形式

公开形式: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
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的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网址为:www.hnmw.gov.cn,也可以直接到郑州市政五街2号省民委(宗教局)办公室查阅。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二、目标编排体系
      河南省民委(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包含以下要素:序号、索引号、信息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生成日期、发布机构、详细信息等。
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编号”四组代码构成。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省民委(宗教局)公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省民委(宗教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省民委(宗教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政五街省政府综合楼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作息时间

联系电话:0371-65909451传真号码:0371-65900270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政五街2号 邮政编码:450003

电子邮箱:xxgk@hnmw.gov.cn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省民委(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指定地点领取,也可在省民委(宗教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省民委(宗教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电话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办理

登记审查。省民委(宗教局)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办理答复。对收到的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须经省民委(宗教局)有关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申请表》中一并填妥。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省纪委、监察厅驻省民委纪检组、监察室举报。 联系电话:0371-65509590。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按有关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附件:

1.河南省民委(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河南省民委(宗教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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