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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上午,省民委党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省委七届八次会议精神,研究了贯彻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
会议认为,省委七届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共河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从我省的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实现“三个执政”、提高“六种能力”,抓住制度建设这个重要环节及提高执政水平、执政关键和重点,使《中共中央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更加具体化和更富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省委的《意见》涵盖面广,内容丰富,省民委党组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精神,不断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做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决定,结合我省民族宗教工作实际,贯彻落实省委七届八次会议精神要做到“三个坚持”、“五个提高”。
“三个坚持”即:一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这既是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根本性措施。坚持理论学习与指导实践相结合,抓好省民委的执政能力建设。二是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民族宗教部门必须把“三个执政”放在突出地位,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意识,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要广泛征求意见,做到民主决策。建立和完善决策机制,保证依法执政,防止执法随意性。三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始终把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执政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做到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多做强本固基工作,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
“五个提高”即:一是贯彻执行政策的能力。实践证明,我们的民族宗教政策是完全正确的,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得到了各民族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在提高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能力上下功夫。要依法维护各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发挥他们在参政议政中的积极作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凝聚力量;要全面把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精神实质,不可偏颇。要建立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既要反对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狭隘的民族主义。既要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也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注意及时解决一些苗头性问题,防止形成倾向性的问题,影响大局稳定;要注意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高度警惕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对我省的潜在影响。
二是维护团结的能力。各民族人民的团结是我们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维护民族团结是全省民族工作的首要任务。河南是民族宗教工作大省,是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民族工作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民族团结工作放在首位,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抓好民族团结的基层基础工作。要坚持维护民族团结的有效经验,落实维护民族团结的五大长效机制,并不断创新、不断完善;要搞好民族村(街)和清真寺的政策法制教育和维护民族团结的制度建设;要解决好少数民族乡(镇)、村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特别要切实解决长期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问题,帮助他们理顺情绪,团结向前;要加强民族乡(镇)、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维护民族团结、带领群众勤劳致富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帮助发展的能力。帮助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是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是落实“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重大要求。民族工作部门要结合散杂居地区实际,搞好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制定帮助少数民族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提供依据;要继续协同省直有关部门做好服务工作,抓好项目带动和典型示范引导工作,推动民族聚居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济、民营经济的发展;要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使他们更新观念,树立自强意识,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四是依法管理的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要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强化干部依法管理、群众依法办事的观念;要严格执法,该管的必须管住,违法的必须纠正;要善于协调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联合行动力,维护法律的尊严;要结合实际,把法律法规变成宗教活动场所的规章制度,把遵纪守法变成信教群众的自觉行动。当前,特别要加强基督教、天主教和伊斯兰教的管理,防止危害社会稳定的违法活动的发生;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畅通信息渠道,使宗教管理工作耳聪目明、及时到位。
五是积极引导的能力。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宗教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落脚点,要花大力气把信教群众引导到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的目标上来。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河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使他们了解全局,自觉服务大局,做好本职工作;组织信教群众学习科学技术,掌握勤劳致富本领;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做好宗教教规教义的阐释工作,搞好神学思想建设,充分发挥各宗教教规、教义中与社会发展适应的积极内容,引导信教群众爱国爱教、团结互助、扶危济困、贡献社会、遵纪守法、抵御渗透,形成各民族群众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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