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作市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把“两高两强”(即政治素质高、文化水平高,组织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的人员选配到村“两委”班子中,注重打牢民族团结进步基层组织基础。
在支部换届工作中,对于村里素质高、工作能力突出、责任心强的支部书记,原则上不予调整;对于没有威信、存在问题的支部书记,将其撤换调整;对于工作能力一般、责任心不够强的,经过培训教育后,能够胜任的继续工作,不能胜任的予以调整。
目前,全市22个较大民族村的支部、村委换届工作已全部完成。22个民族村的支部书记调整了16 个,村委会主任调整了20个。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