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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新县城关镇基督教徒陈互助私自组织基督教家庭教会信徒100多人,在电影院举行了以“庆祝复活节”为主题的非法宗教活动,并演出了宣传基督教义的节目。活动持续了6个多小时。
事情发生后,新县县委、县政府极为重视,县委书记詹玉峰要求严肃处理。县委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查处工作,并成立了由县委统战部、县政府办、县民族宗教局、县公安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对此问题进行调查。经调查认定,陈互助等人私自在电影院举办宗教活动,违反了《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属非法宗教活动。县电影院为此活动提供场所,县广电局职工倪大安为活动进行摄像和刻制光盘同属非法行为。
根据《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新县人民政府依法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处理:一是对管理不力的县文化局、县广电局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主管领导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二是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43条规定,对为此次非法宗教活动提供场所的县电影院承包经营者余伦洪、许志兰和对活动进行摄像倪大安的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并处3倍的罚款。同时,县文化局对县电影公司及其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责成其作出深刻检查。县文化局终止了余伦洪、许志兰与县电影公司承包合同。三是对此次活动的组织者陈互助在进行法律法规教育的基础上,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40条、43条、45条规定,对其处以2000元的罚款,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全县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县公安局除对其非法刻制的光盘依法没收外,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规定给予陈互助治安管理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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