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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委(宗教局)办公室编辑 --


潢川县妥善处理一起假冒清真食品事件

   

    近日,潢川县民宗局接到群众举报,在潢川县城关镇西关街有一处无清真食品生产牌证、假冒清真标识生产面制品的加工点,生产成品已流向市场,引起了回族群众的不满。县民宗局立即向县委、县政府作了汇报。县有关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要求:一是由县委统战部牵头,民族、公安、工商部门及城关镇的负责同志成立协调处理小组;二是各单位密切配合,要做过细的思想工作,绝不能因小纠纷引起矛盾冲突,更不能影响民族团结。协调小组立即赶往事发地点展开调查,并当场查获了1000多公斤非法面制品。协调处理小组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做回族群众的思想工作,避免因此事引起纠纷和冲突;一方面根据《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张某、卢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停止生产活动,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由于领导重视,各有关部门协作,假冒清真食品事件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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